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2日讯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环节审批效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下发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中明确,法规、规章对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办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6月底前,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后,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将项目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等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每个阶段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后,即可申请办理。
除了不需申办施工许可的工程限额放宽,《通知》还将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实行“一张表单”申请,“一个窗口”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办理时限纳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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