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7日讯 “您好,经过我们的调查取证,您未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将对您做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这是执法人员在金家岭街道海尔路182号例行巡查检查时,对一家涉嫌未按规定实行垃圾分类的物业企业进行的处罚告知。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或分类收集点,按照《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对其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性、系统性的工程。为做好崂山区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连日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公共场所的检查和查处力度,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各街道社区、物业小区、临街网点、餐饮酒店等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同时,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普法力度和范围,加强对违法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垃圾桶设置不到位、宣传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指导业户现场整改,对严重违反《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立案处罚。今年以来,已对150余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罚金近5万元。
通过坚实有力的执法工作,不断推动垃圾分类面向全区全域落实、落地、落细。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新常态,让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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