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徐光受贿一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光利用担任中共周口市委副书记,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5.2794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光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近二十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陈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