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1日讯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反映,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奉化路65号一单元顶层住户在楼顶平台搭建了阳光房及其他违法设施,建成4年也没有被拆除。
7月5日,记者来到奉化路65号楼探访看到,顶楼两家住户利用阁楼外的平台搭建了阳光房。阳光房结构和外观相同,并连接成排,长近10米,宽、高约3米。“楼顶的阳光房大约是在2017年建成的,让原本六层的楼房变成了七层。”一位市民告诉记者,“住户在楼顶的平台乱搭乱建,一眼就能看出是违法建筑,但是,4年了,没有相关部门对其依法进行拆除。”
记者在奉化路65号楼东墙工程标识牌上看到,居民楼为田家村改造工程项目楼,竣工时间为2001年1月。记者通过查阅百度全景地图获悉,65号楼楼顶的阳光房出现时间为2017年。
为了能更清楚地查看阳光房的情况,记者登上了奉化路65号楼对面的67号楼6楼看到,住户在阳光房东西两侧分别安装了房门,可以轻松到达阳光房相邻的楼顶平台上。住户将东侧平台开辟为花园,西侧住户则将平台凹陷处补齐,并与二单元的阁楼前平台打通。此外,住户还在65号楼楼顶的南侧平台周边加设了围栏,围栏内栽种绿植、摆放杂物。
“在这一片居民楼,违法建筑并不鲜见。”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奉化路65号楼的楼顶平台别私自搭建阳光房,而与之相邻的67号楼、71号楼的住户则在一楼破窗建房——在原来的窗户外搭建起长约四米、宽一米多的阳光房,并在房子一侧设立房门。此外,也有一些居民打开房门在楼前空地上进行各种“开发”。“这里是开放式楼院,缺少物业管理,很少有部门前来制止居民建设阳光房。”市民王先生说,这些居民私建的违法房都存在了很多年,“我们多次听说相关部门要进行拆除,但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动静。”
针对奉化路65号楼楼顶存在违法阳光房问题,记者以居民的身份致电了市南区八大湖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称:“拆除高空违法建筑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架设机械进行拆除,只有市、区两级部门统一行动,才能对其依法进行拆除。住户一般不愿合作,拆除难度很大。”
记者追问:“大约什么时间能够依法拆除楼顶的阳光房?”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不清楚,需要看市、区相关部门有无统一行动,只要有统一行动,就能进行拆除。”
记者继续问:“允许一楼住户在窗户外私自搭建阳光房吗?”
工作人员称:“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
至于何时能拆除,这位工作人员同样没有给出时间表。记者问及依法拆除的难点,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因为住户不配合,所以难拆除。
“违建刚刚‘冒头’时就应该进行及时制止,这里的‘阳光房’就建在楼顶,一眼就能看到,为什么非得等到变成‘硬骨头’才去拆?”一位居民说,“部门年年喊着拆违,周边的违法房却越来越多。期待相关部门真拆违、办实事。”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