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
今年上半年,受需求释放、“学区房”、违规资金流入等因素叠加影响,北京市二手房成交过热,价格上涨。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北京市保持从严调控的政治定力,着力“打补丁”“堵漏洞”,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于8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告》发布前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
原文如下:
京建发〔2021〕24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新闻多一点】
如何判断离异后双方是否可以买房?
记者以均为京籍的李先生和张女士家庭来举例。
假设,李先生和张女士在离异前名下已拥有2套房,则不论办理离异手续时是两人各分割1套房还是将2套房都分割到某一人名下,李先生和张女士自离异后3年内都不得购房。
假设,李先生和张女士在离异前名下已拥有1套房,办理离异手续时将该套房屋分割到张女士名下,则离异后李先生可按照京籍单身家的限购政策,购买1套房。
假设,李先生和张女士在离异前名下无房,办理离异手续后,两个人可按照京籍单身家庭的限购政策,各自购买1套房。(来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