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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共享停车位1962个;城阳区在全市率先推行第二批停车资源错时共享

2021-08-15 21:3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5日讯 为缓解停车困难,更好地发挥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城阳区在开放第一批政府机关共享停车场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进行第二批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新开放33个机关事业单位的1425个共享停车位,全区共享车位达到1962个。

开放共享时间:

(一)工作日:工作日停车时间为18:00至次日早晨7:30,社会车辆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2:00至次日6:00无特殊情况禁止出入。

(二)休息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2:00至次日6:00无特殊情况禁止出入。

(三)停放车辆须于开放时间结束前驶离停车场,以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按照青岛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相关规定,城阳区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资源共享采取收费服务模式,通过合理收费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规范秩序管理,引导市民理性选择出行方式。收费价格由城阳区价格管理部门依据青岛市相关政策制定,按程序发布后实施,政策发布前暂时免费。

相关链接:开放共享须知

一、营业时间:工作日停车时间为18:00至次日早晨7:30,社会车辆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2:00至次日6:00无特殊情况禁止出入。

二、有停车需求的车主在工作日8:30至下午5:00提出停车申请,经审核后可按规定停车。

三、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义务和保险责任;本停车场为收费错时共享,仅在收费政策出台前免费开放。

四、对两次(含两次)以上不按规定停放、驶离且拒不整改的车辆,将纳入联网黑名单,取消停车资格。

五、请锁好车辆门窗及后备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以免丢失。

六、车主需在车辆挡风玻璃明显位置放置联系方式,有情况方便通知。

七、本停车场只对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开放。

八、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停车场。

九、车主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周伟)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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