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9日讯 文身,对有的人来说,是表达个性的方式,或是展现时尚潮流。这些对于成年人来说,似乎无可厚非。但对于未成年人,就要另当别论了。9月9日上午,莱西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及教育、医疗领域人大代表参加,就当地文身行业的规范和治理进行公开听证,并将制发检察建议。
据悉,该检察院是在省内率先联手有关部门启动未成年文身治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
【听证会背景】
该公益诉讼线索源于该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两个未成年人因在QQ上聊天发生争执,于是两人约定各自约人于当日晚19时许到广场见面打架,双方共十余人到达约定地点后开始互相殴打,最终造成其中两名未成年人轻伤二级和轻微伤的后果。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有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文身,其中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竟然分4次共做了5处文身,覆盖了大部分身体面积。而且了解到其身边未成年人也有文身现象。
结合此案以及办理其它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发现,未成年人文身现象日益增多,且年龄普遍集中在14、15岁。他们有的是在手指、手腕、脚踝等处的小面积文身,有的是在前胸、后背、胳膊等处的大面积文身;有的有1处文身,有的是多处且复杂的文身。这些未成年人对文身出于好奇、一时冲动或者模仿影视作品人物,加之受身边朋友文身的影响而模仿文身。文身图案有牡丹、荷花、佛像、赵云、关公、小鬼、艺妓、鲤鱼、蝎子、翅膀等。家长对孩子文身都是事后看到,很生气,个别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洗文身,但效果不理想,而且费用高、耗时长。
莱西市检察院有关办案人员谈到,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众多,一方面易感染、难复原且过程痛苦,损害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会在入学、参军、就业等过程中受阻,影响未来发展。同时,文身也会带来模仿效应、标签效应,容易成为不良人员的拉拢对象,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未成年人心智发展尚未成熟,对于文身多是处于好奇、喜欢和一时冲动,并没有考虑文身带来的后果,如果之后一旦后悔,身体和心理都将遭受痛苦和折磨。
【检察机关履职经过】
莱西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对当地部分文身业务经营商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存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经营文身业务以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开展洗文身业务的现象。而且,在未核实未成年人的身份、未经未成年人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文身。
根据上述情况,莱西检察院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文身行业监管中的职能分工,对加强监管、规范经营以及在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等方面,凝聚共识和合力。未检检察官指出,对于为未成人文身,法律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既要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又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对于未成年人文身,应当最大限度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秉承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日常监管,规范、优化行业经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犯罪依法打击,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更加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后,该院联合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健局执法人员一同到部分文身店现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文身店违规问题,卫健局执法人员现场发出了要求整改等内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据介绍, 莱西市人民检察院以本次公开听证为契机,联手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对未成年人文身行为的监管和专项治理,营造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文身行业规范和治理中,莱西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对当地部分文身店开展联合执法,对部分文身店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纹身和洗文身业务的情况进行查处,以此为契机,由点及面,扩大查处范围,规范行业经营,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未成年人文身尝试推行 “一问二看三劝阻”制度,要求文身店在接待未成年人时必须确认年龄和监护人意见、查看身份证件以及通过讲解文身危害等进行适当劝阻。同时,与教体局就增加对未成年人的文身教育进行初步沟通,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对文身的正确理性认识,减少盲目文身、冲动文身,从源头解决上未成年人文身问题。
【相关链接】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当天上午,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被告章某停止为未成年人纹身,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任何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文身场所不得容纳未成年人进入”……近日,江苏省沭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以人大决议的方式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
另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主办的全国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研讨会日前举行。会议提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司法各个方面,都应尽到相应保护职责;此外,还可以从完善地方立法、制定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伤情鉴定、明确经营资质和职责、纳入强制报告范围等角度,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文身可能造成的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易标签化等危害,限制未成年人文身,符合未保法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国家机关应当主动履行好国家监护人职责。检察机关要积极推动多部门共同治理,可采取制发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推动各部“积极履职、扩大治理效果。
责任编辑:刘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