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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贷单笔最高1000万元,青岛出台金融“20条”赋能人才发展

2021-09-17 10:16 青岛创客  

为解决人才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近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人才和人才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整合金融资源,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金融赋能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20条举措,升级激励政策,建立联动机制,畅通资本链和人才链,打造独具特色的“青岛人才金融品牌”,营造金融赋能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01


“人才贷”政策升级,风险补偿比例提至80%

新政策从提标、加速、增额、扩面等方面全面升级“人才贷”政策,政策力度在全国领先,参与银行将由2家增至10家以上,打造人才金融政策高地。


“人才贷”风险补偿比例由原来的50%提升至80%,专项用于合作银行开展“人才贷”业务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补偿。优化风险补偿流程,提高风险补偿效率,发生风险原则上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补偿资金发放。


同一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1000万元,多名高层次人才任职在同一企业,该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5000万元。


“人才贷”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区(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和其长期所在的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企业,以及国家、山东省、青岛市人才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项目。



02


多元融资渠道联动,助力人才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新政策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人才债”等联动机制,拓宽人才多元融资渠道。


创新落地的“人才金”作为市级财政“拨改投”首笔资金,已委托开展市场化运行,另设立奖励资金鼓励创投风投机构跟投人才企业;支持“投贷联动、投保结合”,实现投资机构与银行、担保公司联动互补,不断扩大“人才金”资金集聚引导效应。


开展“人才债”试点,鼓励各区(市)和功能区出台政策,支持人才社区、产业园区为符合债券发行条件的人才企业和人才项目,给予专项增信、风险缓释等政策支持。鼓励各区(市)和功能区探索以专利质押为债券增信,推行“人力资本”证券化项目,探索可复制的人才企业债券发行模式。


加大人才企业上市支持力度,用好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人才板”赋能和挂牌培育平台系统,建立“先挂牌后上市”培育转板机制,鼓励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后备入库或“新三板”挂牌的人才企业,各类政府基金或其参股子基金投资的人才企业,以及已获得各类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人才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人才板”挂牌。加大“人才板”融资补助力度,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的人才企业进行奖励补助。



03


“青岛才赋金融平台”试运行,用好各类平台载体资源


市人才办牵头开发的“青岛才赋金融平台”,是青岛才赋云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省首创,旨在打造集约化、便利化、智能化的金融赋能人才发展生态链。


新政策提出,各区(市)和功能区积极向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宣传推广该平台,鼓励人才企业通过平台申报资金需求,享受金融产品匹配、金企常态对接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融资贷款流程、提高贷款效率。


线下,依托“青岛人才赋能中心”高端路演中心等平台,建立常态化项目路演活动机制,定期开展投融资路演活动,拓宽人才企业融资和人才招引渠道。


鼓励企业、社会机构举办项目路演、展示推介、交易洽谈等活动,对促进人才项目对接落地且成效突出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托“青岛人才赋能中心”“青岛创投学院”“蓝海资本学院”等平台,加大人才企业金融培训力度,强化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资本市场观念。(刘佳旎)


责任编辑:孙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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