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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男子因为养鸟“惹上大麻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发出提醒!

2021-09-23 20:41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3日讯 拎着鸟笼,哼着小曲,听着鸟儿百转千回的歌喉,这也许是很多人向往的闲适生活。而近日,家住李沧区的张某某和其两位朋友却因养鸟惹上了大麻烦。

9月初,湘潭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店铺内看到有人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鹩哥。接此线索后,湘潭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到现场进行核实,店主宋某所养的鸟正是鹩哥。

因宋某购买鹩哥的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之后,涉嫌违法,被带到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据宋某供述,今年4月初,该在其微信朋友圈内看到有人发卖鸟的信息,萌生养鸟的冲动,但是该曾了解到鹩哥、画眉等鸟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直迟迟不敢下手购买。4月下旬,该在一次与朋友张某和王某聊天时说起此事,张某、王某也想养鸟,并认为养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鸟,以后会有升值空间,三人一致决定由宋某从网上找人以每只1600元的价格购买三只鹩哥,分别饲养。

经岛城鸟类专家鉴定,宋某等三人购买的鸟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鹩哥。

因宋某、张某、王某三人的行为触犯法律,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只鹩哥已被送到青岛市动物园。

警方提醒,养鸟需谨慎。在今年2月初出台的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画眉、鹩哥等知名“笼养鸟”品种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擅自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通讯员 李沧公安 文/图)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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