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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一批转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2021-09-26 17:2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市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一批转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6日讯 今天,青岛市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现场核查组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一批转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针对群众反映的“即墨区段泊岚镇一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产、未安装环保除尘设备”等问题,经核查,该厂区为青岛福仁得塑钢制品有限公司PVC护墙板生产项目(一期),环评手续齐全,已于今年完成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作业现场配备有活性炭箱、布袋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

即墨区段泊岚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峰古介绍,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报告显示,该企业废水、废气和噪声均符合排放标准。下一步,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此外要举一反三,排查辖区内其他企业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并同步整改到位。

针对群众反映的“高新区瑞源路20号亚安电子有限公司的生产线没有环评公示,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工业废弃物随意倾倒”等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三级主任科员潘首峰表示,今年4月份,分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区门口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随后对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此后,企业因自身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下一步,分局将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同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及时查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梁超)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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