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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29万平方米水域设上“安全网” !城阳检察院连发五份检察建议

2021-09-26 19:37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6日讯 “该水域虽然设有警示标志,但周边并未设置防护栏与居民隔离,未见救生救援器材,本院巡查时发现有居民垂钓无人管理,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可能损害不特定未成年人权益。”日前,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召开加强防溺水工作推进会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就校园周边水域治理问题向五家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

2021年初,城阳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非法捕捞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双方就城阳某一水域谁有养殖捕捞权的问题,发生了肢体冲突。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官开展了实地调查,发现该水域属于公共水域不得进行养殖。同时还发现水域靠近学校,防护设置不全,再加上非法养殖人员的活动,很容易出现溺水问题,存在威胁未成年人安全的重大隐患。

城阳区检察院立刻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官第一时间将这一线索转交给负责未成年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未检检察官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明了前期发现的问题。

只有这一片水域有问题吗?每一个孩子的安全都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检察官通过检校联动机制向区教育局通报了相关情况,希望开展联合行动对全区相关水域进行拉网式筛查。检察院的这一提议,得到了城阳区教体局的大力响应,城阳区教体局第一时间提供了相关台账。未检检察官根据台账,与青岛市检察院技术部门合作,利用无人机对全区临近中小学的10余处河道、水库逐一进行了巡查。

经过巡查,发现有5处总面积超过29万平方平的水域存在防护栏可以随意打开、缺少救生设备、有人员进出洗衣钓鱼等安全隐患。检察官又根据水域属性和管理权限等具体情况,厘清权责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城阳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相关水域属地管理单位参加公开宣告,通过公开示证,对现有预防管控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梳理,提出加强隔离防护措施、配置救生救援器材、配备专职看护人员等建议。

城阳区教体局作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牵头单位,受邀作为第三方参加公开宣告。该局相关负责人首先感谢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问题的关心关爱,希望在今后的防溺水工作方面能加强多方合作。其次,针对城阳区在多次督查、上级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被建议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均予认可。被建议单位均表示,将针对防护栏破损、救生器材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加强对辖区居民的防溺水宣传,利用社区广播、农村集市等进行集中宣传,及时发现所辖水域的不安全因素,落实各项预防和管控措施,安排水域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在重点时段加强水域巡查,消除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隐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陈妍)

相关规定链接:

《关于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0]1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

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启动各类水域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要测水深,设标志,立警示标语;

要把水域管理主体、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安全标识设置情况排查清楚;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关于建立预防学生溺水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87号)(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

辖区内的危险水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及巡查看护等。

城阳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分解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其中,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责任:

“1.对辖区内海滨、山塘、水库、人工湖泊、公园人工湖、工地积水形成的坑塘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监测、避险、预警等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掌握本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情况,建立专项台账。

2. 对辖区内的防溺水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对社区的考核。

3.加强对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督促水域所有者或管理者落实防溺水预案、警示标志、宣传横幅、防护设置和专职看护人员,加强现场管理。…”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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