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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人才企业“燃眉之急”《青岛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2021-09-27 11:27 青岛日报社 / 观海新闻  

为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支持和服务高层次人才及其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组织,与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升级打造贷款政策、信贷模式和金融平台;全面优化贷款额度、利率、时限、放款速度及覆盖面;探索实现政府引导下的人才价值与资本力量的耦合发展,切实解决人才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

拓展“人才”认定标准,给能干事的人提供广阔空间。

 “人才贷”政策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经相关部门认可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且在我市落地的注册项目,均可纳入“人才贷”风险补偿支持范围。将人才认定从一纸证明变为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提升人才价值的同时助力企业快速成长。区(市)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及人才企业由各区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市的“人才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

风险补偿比例提升、补偿时限明确,体现政府担当。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开展“人才贷”业务的积极性,市财政局统筹研究,主动作为,将贷款风险补偿比例由旧办法的50%,优化至80%。同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对经审查符合我市“人才贷”风险补偿条件的,原则上6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资金发放。切实降低了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激活金融机构内生动力,积极开发金融产品,开辟“人才贷”服务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做好融资服务。

全面优化贷款环境,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生态。

贷款余额进一步提高,多名高层次人才任职的同一企业“人才贷”余额,限额由1000万元提升至5000万元;贷款利率进一步优惠,贷款利率市场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较低利率执行,更好助力人才和人才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创新创业发展。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人才贷”,及时给予再贷款支持;青岛银保监局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设定“人才贷”不良容忍度,实现对金融机构加大人才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

《青岛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探索实践了“人才有价”核心理念,将人才称号等能体现“智力”的考量维度融入信贷决策体系。企业凭借政府认定的高科技人才就能获得无抵押的低息贷款,畅通金融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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