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上海二中院对陈立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开宣判。陈立伟系大渡河路金沙江路5死7伤案被告人。 上海二中院认为,被告人陈立伟肇事后为逃逸,明知其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仍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持续高速行驶、多次变道及冲闯路口红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此,对被告人陈立伟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王凤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