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因病住院治疗的赵某拿到了16142元的互助保障金,深切感受到了工会组织的温暖。
赵某是山东省北墅监狱一名参加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患病职工,出院结算后个人需负担医药费27169元。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按照申报流程,进行了赵某此次理赔申报工作,赔付保障金16142元。
尽管“全民医保”已经惠及城乡居民,但对于一些患病职工来说,医保之外的自负医疗费用有时仍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职工互助保障就是由全国总工会建立的一种职工补充救助保障体系,缓解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因工伤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导致的家庭困难而采取的职工互助互帮保障措施。对纳入统筹的职工个人自负医药费部分实施再次救助保障,以切实减轻患病职工的经济困难。
“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互助情”。职工互助保障是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较高、赔付及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活动,是国家基本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按照要求,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需由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不能少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80%;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应达到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100%。
凡参与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莱西市在职职工,只要交纳较低的保费,便可经社保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按一定比例领取互助保障金。目前,莱西市职工互助保障分为《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方案、B方案)》、《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共五类保障计划。青岛市总工会每年拿出3000万元,作为对纳入统筹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的职工给予补助,保障计划包括:统筹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5%或85%给予保障金;对基本医疗保险计划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标准给予保障;对青岛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的特药救助、特材救助,在政府救助之后,其个人负担部分按60%标准给予保障。
莱西市自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以来,全市共有218个单位,36044名职工,59788人次参加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自2016年以来,累计22346人次领取保障金共计15346189元。自2016年开始,职工互助保障所有业务实现网上全流程审批,全部资金往来均通过银行转账办理,无论是参保单位保费的缴纳,还是职工理赔金的发放,全部通过银行转账完成。
随着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职工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推动了工会服务由“帮扶型”向“普惠型”发展,解决了职工最困难、最担心、最忧心的实际问题,有效解决了患病职工医药费负担,减少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通过互助保障工作的开展,为广大职工筑起了又一道防护屏障,让广大职工感受到“职工之家”的温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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