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6万元网购薮猫 养了两年惹官司
买家和卖家获刑后还将面临公益诉讼
检察官:非法引入薮猫破坏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
10月13日上午,青岛西海岸新区的青岛森林野生动物世界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两年前,爱猫人士王某花56000元网购了一只薮猫回家饲养,公安机关将王某和卖家赵某抓获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两人被判刑。由于两人的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目前,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准备提起公益诉讼。
网购薮猫饲养被举报
2019年6月,青岛的爱猫人士王某浏览网页时看到一种猫的图片:这种猫不仅看上去很可爱,而且还有像豹子一样的矫健身形,王某萌生了养一只的想法。王某专门上网搜了一下,发现有人叫它“薮猫”,也有人叫它“萨凡纳猫”。王某虽然知道这猫是一种野生动物,但难以抵挡诱惑。
王某在一款网购App上搜索 “薮猫”“萨凡纳猫”,联系到一个宠物卖家。王某把猫的照片发给对方,问对方有没有这种猫。卖家回复“有”,通过微信发了几张照片供王某挑选,王某看中了其中一只。卖家开价56000元,要求先付定金16000元,同时还嘱咐王某,如果有人问起,就说猫的品种是“萨凡纳猫”,不能说是“薮猫”。
两个月后,卖方说要发货,需要再收1万元。收到钱后,卖家让王某去潍坊一处高速公路出口取货。猫到手后,王某将尾款打了过去。费了这么大劲,又花了这么多钱,加上卖家说猫只有3个月大,王某对它各种疼爱:他先把猫养在自己开的店里,用鸡胸肉、牛羊肉喂养;晚上回家前,还要备好夜里的猫食和水。
王某没想到,有群众路过他的店时认出了这是薮猫,通过政务服务热线举报。 2020年8月,王某接到市南公安分局珠海路派出所民警的电话。王某主动投案后,带着民警回家找到了薮猫。
王某曾经饲养过的薮猫。
卖家从俄罗斯进货
市南公安分局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王某饲养的是薮猫,被列入《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附录Ⅱ规定,薮猫属于“不一定面临灭绝威胁”的物种,但必须对其贸易加以控制,以避免与其生存不符的利用。
薮猫广泛分布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中国本土并没有。它是如何入境的,又是如何到了青岛的王某手里的?办案民警经过两个月的调查,锁定了卖家赵某。 2020年11月,赵某在山西太原被抓获。赵某交代,自己从2019年4月开始兼职做宠物交易,为了招揽生意,他会把一些比较“高端”的宠物图片挂到网店上。当时,赵某发现了一种长着豹纹的猫,一查才知道这是薮猫,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交易或私自饲养。赵某经不住利润的诱惑,2019年5月,身边没猫的赵某挂出了出售薮猫的信息,一个月后,王某就联系了赵某。
货还没有,买家却先到了。赵某使用一款可以联系境外的聊天软件找货源,一来二去,还真找到了一个出售薮猫的俄罗斯卖家。对方开价6800美元,还包运费。赵某在此基础上加了价,给王某开价56000元。
生意眼看要成交,可是赵某不会兑换美元,他想起有过生意往来的托运站。这个托运站在东北地区,老板路子广,很快帮赵某找到了兑换中间人,还顺道承接了这次托运。俄罗斯卖家将薮猫发到国内后,托运站老板派人将薮猫接到托运点,最后送到潍坊。
两人获刑将面临公益诉讼
卖家和买家都落网了,猫怎么办?公安机关咨询动物保护专家后得知,薮猫并非宠物猫,而是与老虎、狮子、豹子一样,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猫科动物。为了让它更好地存活,公安机关将薮猫寄养在青岛市野生动物园,让它住进了专用笼舍。
2020年11月23日,市南公安分局以王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赵某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市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两人被法院判处刑罚。负责刑事的检察官在经过审查后,认为两人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范围,将线索移交给公益诉讼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民事公益诉讼属于市级检察院管辖范围,2021年9月1日,案件被移送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刘凌云经过认真审查,认为薮猫被列入CITES公约(2019)附录Ⅱ以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在中国参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理,对调控生态系统平衡以及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王某和赵某的行为助长了这一物种的非法引进和养殖,会对青岛的生态环境以及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召开听证会阐明危害性
为了让两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2021年10月13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在青岛市野生动物园组织了一场特别的诉前听证会,邀请相关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活动。听证会前,检察官带领被告人查看了寄养在动物园的薮猫。动物园园长向所有人员介绍了薮猫的生态价值、外来物种入侵的危害性,以及为了照顾这只薮猫所作出的努力。
检察官在听证会上介绍称,《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境,应当持有或者附法律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以及检疫证明;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从境外引进列入法律规定的第一款名录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取得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海关要依法实施入境检疫,凭进口批准文件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以及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其进入野外环境,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确实需要将其放归野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案中的王某、赵某不具备相关资质,他们通过逃避检验检疫实施的非法收购、出售的行为助长了对薮猫的非法引进和养殖,会损害青岛本地的生态环境。(观海新闻/青岛晚报首席记者刘卓毅 通讯员 白树文 刘凌云)
责任编辑: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