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2021年第三期国抽结果,共计7批次的药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内容显示: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现查出5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被查不合格的药品均为非无菌制剂,具体有奥利司他胶囊、磷酸氯喹片、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小儿止咳糖浆。不符合项目为[鉴别]((2)红外光谱),[检查](溶出度)、[鉴别]((1)红外光谱)、[含量测定]。
据健康时报记者梳理,本次被标示不合格药品的生产企业有中山万汉制药有限公司、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宝鉴堂国药有限公司、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检品来源分别为大连市仁济德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裕锦药业有限公司、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市振康医药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我国唯一批准的化学减肥药,此次奥利司他胶囊被查出4批次不合格,其中仅中山万汉制药有限公司,就有3批次不符合规定。据了解,中山万汉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3年8月的初创型药品研发与生产企业,公司于2016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该公司的奥利司他胶囊于2015年4月在全国上市销售并获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此外,公司生产的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玻璃酸钠滴眼液更是入选第三批、第四批的集采品种。
另外,据健康时报记者查询,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外购微丸生产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和未如实记录使用外购微丸批号,被药监局处以了125.00万元的罚款,且在7月26日,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被药监局进行罚款。
对于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国家药监局表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生产企业涉嫌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