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5讯 为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半岛地区金融市场稳定,15日上午,青岛中院、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签署《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青岛中院院长李方民,山东证监局副局长韩汝俊,青岛证监局局长张文鑫,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董事长、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董事长郭文英出席会议。
根据协议,签约各方将依托青岛市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和中证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记备案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诉调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公正、高效化解证券期货纠纷,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合作机制化解纠纷的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投资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
据了解,青岛中院管辖山东半岛包括青岛、潍坊、临沂、东营、烟台、威海、日照等七个地市内上市公司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是全国最早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法院,近年来,青岛中院依托青岛市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在立案审查阶段调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百余件,在审理阶段调处160余件,调解撤诉率达90%,服判息诉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方民指出,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青岛作为试点地区勇于创新,为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司法需求进行了积极探索。近年来,青岛市对标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力度,特别是财富管理金改试验区获批以来,“财富青岛”品牌影响力日益彰显,青岛全球金融中心指数跃升国内城市前列。与此相应,青岛受理的证券期货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呈现出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的特点。青岛中院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在省、市证监局和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全力参与下,把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到半岛七市,为半岛地区证券期货行业健康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树立新时代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理念,不断加强与省、市证监局和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协作;坚持发挥司法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并行,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纠纷,确保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司法服务。
仪式上,各方就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青岛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青岛市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调解站全体调解员参加会议。(青报全媒体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栋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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