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
平原县原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董伟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出借证书谋利问题。2000年,董伟违规持有德州某建筑设计公司股份价值0.8万元,后经增股,至2018年3月股份价值4.86万元。2007年至2016年,董伟违规将本人建筑设计工程师执业证书出借给德州某建筑设计公司获利14.4万元。另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董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德州市原物价局综合调控科主任科员郑延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06年6月至2018年2月,郑延安违规在德州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购药品并向部分医院销售,获利7万余元。郑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陵城区工信局信访办副主任张磊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张磊违规在德州某企业兼职并领取薪酬4.6万余元。另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张磊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乐陵市纪委通报3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
乐陵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顾问孙吉和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2004年8月,孙吉和出资注册成立乐陵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0年1月,孙吉和与乐陵市某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谋,挪用公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2014年9月,孙吉和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孙吉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乐陵市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谭曙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08年,谭曙光与其亲属共同入股乐陵西北客运公司,并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参与公司决策。2015年,谭曙光将股份转予他人。谭曙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司法系统。
乐陵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筹建部负责人李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12年李勇投资入股天津某酒店,2015年先后投资入股北京某酒店、德州某酒店、吉林省通化县某食品公司。酒店、公司根据经营收益情况定期向李勇分红。李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定陶区纪委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稽查二队工作人员付磊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付磊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期间,利用负责食品生产稽查的工作便利,向辖区内16家企业和个人借款,用于偿还网络贷款、信用卡消费及网络游戏充值,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付磊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10月,付磊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其他违法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科朱皓、张本伟工作中慢作为问题。2020年11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科仲裁员朱皓在受理一企业员工申请仲裁案中,办理程序不规范,办理过程拖拉,致使案件超期办理。2021年6月,朱皓受到诫勉处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科科长张本伟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闫召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收取加班费问题。2021年4月,闫召祥在受理某单位核算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缴费数据工作中,服务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以单位没有加班费为由收取某单位工作人员支付的加班费,同时接受服务对象宴请。2021年8月,闫召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张乾、牛春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1年6月1日至9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级科员张乾违反有关工作规定,上班时间在对外服务工位上多次吃零食、玩手机,影响群众业务办理,损害了窗口工作人员形象。2021年9月,张乾受到诫勉处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级主任科员、监督检查科负责人牛春生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责任编辑: 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