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9日讯 2022年,什么样的文艺创作将获得重点扶持和奖励?记者今天从市委宣传部文艺处获悉,根据《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2年度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及优秀作品奖励申报工作正式开启,旨在进一步推动原创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促进我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根据申报要求,2022年度,我市重点扶持和奖励的文艺创作内容和方向上将更加突出重大时间节点、重要精神财富、重大战略,以及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为加快建设“充满活力、富有实力、独具魅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精神动力。(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魏)
具体的扶持范围包括:
1.文艺创作类。包括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文艺门类。
2.文化文艺活动类。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公益性项目,主要指文化文艺节庆赛事、展览展演展映、主题培训讲座及传播推广交流等活动。
创作将重点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反映新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具体囊括以下四个方面:
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时间节点,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领域开展的文艺创作。
围绕党在革命时期、建设时期、改革时期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沂蒙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疫精神等伟大精神开展的文艺创作。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建设上合示范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学深圳赶深圳、上海专业实训等内容开展的文艺创作。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结合青岛地域文化特色,深入挖掘地域传统文化资源,反映青岛区域的自然生态文化、历史艺术文化、民族民俗文化、时尚科技文化等内容开展的文艺创作。
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填写《2022年度青岛市文艺精品扶持项目(创作类)申报表》或《2022年度青岛市文艺精品扶持项目(文化文艺活动类)申报表》,可在青岛宣传网下载。
2.文学项目,须提交图书大纲及样章。
3.舞台艺术项目,须提交创作剧本或乐谱音频、视频片段。
4.影视剧(含动画电影、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和专题片、网络影视剧(含网络动画片)项目,须提交3000字以上的内容梗概或剧本大纲。
5.广播剧创作项目,须提交3000字以上的内容梗概或每集500字左右的分集梗概。
6.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项目,须提交策划方案、草图或小样。
7.文化文艺活动类项目,须提交详实的活动描述(含活动主题和意义)、详细的活动策划方案和经费预算、真实有效的资金自筹部分证明。
8.多方联合创作的申报作品,应提报相关合作协议。
9.个人申报项目须提供身份证、个人简历和创作成就证明。
所提交的材料均需提供PDF格式,并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yjpxm2022@126.com。
奖励项目是指由我市主体组织创作生产,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文艺作品。
具体的奖励项目申报要求包括:
1.获经中宣部批准的全国常设性文艺奖的作品或个人。
2.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的影视剧(含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和专题片、动画片)。
3.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泰山文艺奖”的作品或个人。
4.销售量超过3万册的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或销售量超过1万册的中短篇小说集、诗歌和散文专集、文艺评论专集。
5.参加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等主办的全国性文艺演出、文化活动、文博展览、影视播映并获得主要奖项的文艺作品或个人。参加广受公认的国内外重要文艺演出、文化活动、文博展览、影视播映并获得主要奖项的文艺作品或个人。
获奖(或展播)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5日。
奖励申报材料包括:
1.填写《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奖励申报表》,可在青岛宣传网下载。
2.相关作品的获奖证书、播出证明、出版合同、图书销量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经审核后予以退回。
3.申报作品若多方联合创作,须提报相关合作协议文本复印件1份。
奖励申报材料须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市政府4号楼7楼707室。联系人:赵克锦,联系电话:85916994。
责任编辑: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