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获悉,该局依法查处一名故意隐瞒个人行程的违法人员。
11月28日,公安民警向辖区居民石某了解其是否在近14日内曾前往涉疫地区,石某回答没去过。11月29日,公安民警再次核实其是否前往涉疫地区时,石某仍然回答没去过。11月30日,石某核酸检测呈阳性。
为及时阻断疫情传播,民警迅速再次询问其真实、准确的行程及所接触人员,石某避重就轻,刻意隐瞒部分活动情况,严重阻碍了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特别是对其所接触人员核查管控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针对措施,迅速组织刑侦民警深入调查。在民警多次询问中,石某仍表述不全,不如实回答问题。民警一方面扩大排查范围收集证据,另一方面加大思想工作力度。经积极工作,石某最终在充足的证据面前,如实叙述了自己的旅居史及所接触人员情况。
经查,石某于11月20日乘坐出租车前往满洲里市返回,并前往饭店、烧烤、酒吧、超市、书店等多个人员密集场所就餐、购物等。
11月27日,新右旗防指发布21号通告后,该人没有及时向社区报备,同时,在民警了解其活动情况时没有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该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通告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新右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王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