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人力资源处原处长朱锦秋被开除党籍
据利津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山东石油总公司纪委和东营市利津县监委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人力资源处原处长朱锦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锦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组织与其谈话了解情况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朱锦秋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石化职工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石油总公司纪委研究并报山东石油总公司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朱锦秋开除党籍处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东营市利津县监委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烟台市芝罘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奇山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杨乐宪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1年10月9日,杨乐宪驾驶公车外出公干,期间绕路到某商店办理个人事务。2021年11月,杨乐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党支部委员、立案庭副庭长张宗明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7月,张宗明作为独任仲裁员办理一起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案件期间,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中的开庭时间2020年7月29日上午9时误写为“2021年7月29日下午9时”,并邮寄送达某维修有限公司。2020年7月29日,张宗明对该案开庭审理,认定该维修有限公司“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出缺席裁决。2021年11月,张宗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泰安市4人接受审查调查
泰安市徂汶景区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西旺村党支部原书记王英平、村委会原主任周雁龙、党支部委员周昌迎、会计周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泰安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泰安市泰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邹平市总工会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池胜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邹平市纪委监委对邹平市总工会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池胜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池胜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用于个人消费。
池胜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邹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邹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池胜峰开除党籍处分;由邹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劲起黄河口、泰山纪检监察、芝罘纪检监察、梁邹清风
责任编辑:王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