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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医师未到岗却下医嘱,系挂证,严惩!

2021-12-28 09:1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8日讯 日前,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对一家医院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实际仅有1名医师在岗,有12名注册医师未到岗执业却下达医嘱、签署医学文书,还每月领取医院发放的“工资”。经调查,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依法对医院及当事医师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经进一步调查,这12名医师与医院达成了“挂证”的口头协议,医院使用多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假借这些医师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甚至独立值班、抢救患者、签署死亡证明等,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对此,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依法对医院及当事医师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关于“挂证”这种乱象,有的医师并不陌生,甚至认为合情合理。实际上,医师“挂证”并不合法。2020年“3·15”晚会曾严肃披露医师“挂证”的诸多危害。机构使用“挂证”医师,可能导致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获得批准设立或者通过校验,这类机构在医师人数配备不足的情况下“空转”,甚至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假冒医师,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医疗质量安全无法保证,严重侵害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挂证”医师出租、出借的不仅仅是《医师执业证书》,还有国家授予其开展诊疗活动、签署医疗文书的资质身份和患者的信任,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疗机构应报告医师的注册主管部门,注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即将于2022年3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对此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更加严厉:“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郭菁荔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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