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深圳市报告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相关情况如下:
病例5
男,51岁,为龙岗区某公司员工,居住在罗湖区清水河街道草埔西社区鹤围村64栋。
病例6
女,72岁,居住在罗湖区清水河街道草埔西社区鹤围村64栋。
病例7
女,77岁,居住在罗湖区清水河街道草埔西社区鹤围村64栋。
病例8
女,27岁,为龙岗区某公司员工,居住在龙岗区坂田街道侨联东5巷,是病例2的密接者。
以上病例均是在密接者排查、重点人员管控中发现的,病例5、6、7为同一个家庭成员。初步判断,新增4名阳性感染者与之前的确诊病例属于同一传播链。
4名感染者现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临床诊断待出。相关密接者、次密接者及重点人员正在排查中,其居住、工作及相关重点区域已实施管控措施,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总台记者 周羽 刘祎辰 朱平)
责任编辑:陈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