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6日讯 近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红石崖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疑似有人在团结路云顶山路路段、消防站北侧捕捉野兔。
接警后,民警迅速处置,当场查获野兔两只,扣押兔网11张、兔夹子10个,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宋某等四人。经讯问,四人自2021年12月份以来,从辛安北山薛村先后到北马连、中德生态园等地捕捉野兔10余次,共捕捉野兔10多只,均已食用。经委托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院对现场扣押的两只野兔进行种属鉴定,认定为兔科草兔,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 保护动物。宋某等四人在明知青岛属于禁猎区、禁猎期的情况下,依然购置狩猎工具多次狩猎野兔。
1月19日,宋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责任编辑:刘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