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关于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的通告
(第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30日0时起,对绥芬河市部分区域的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将春龙农贸市场、五彩楼7单元、老妇幼院里3单元、海融富华苑13号楼、集资1号楼4单元、鑫城小区8号楼、花园小区3号楼、阜宁雅居17号楼、迎泽丽都三期9号楼、阳光小区7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特此通告。
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