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耀眼、立春已至……15日,记者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月份,烟台国控点位五项主要污染物同比全部改善,排名均居全省第二位,其中SO2、NO2、O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PM10、PM2.5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7,优良率为90.3%,重度污染天数为零,创近几年1月份同期最佳成绩,为今年烟台市空气质量赢得“清亮”天。
1月份烟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五项主要污染物同比改善情况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9.6%;臭氧(O3)第90百分位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2.9%;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7,同比改善22.2%。
根据《烟台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1月份,八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排名依次为: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区、高新区、莱山区、开发区、芝罘区和长岛综试区。
六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排名依次为:龙口市、栖霞市、招远市、莱州市、莱阳市和海阳市。
全市镇街空气质量综合评分排名方面综合评分最高的镇(街)是莱山区黄海路街道,评分为94.38分;最低的是莱州市金城镇,评分为61.41分。前10位(第1位至第10位)的镇(街)依次为:莱山区黄海路街道、芝罘区奇山街道、芝罘区芝罘岛街道、芝罘区向阳街道、芝罘区通伸街道、莱山区滨海路街道、高新区马山街道、芝罘区东山街道、牟平区养马岛、开发区福莱山街道。
优异的空气质量数据的实至名归,反映出了良好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对烟台市空气质量改善意义重大。据了解,2021年烟台市委、市政府提前谋划、狠抓落实,确保了2021年烟台空气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指标要求,并于2021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烟台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入2022年,烟台市委、市政府多次会议强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不懈、持续发力,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放松,以良好开局迎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力之年。
“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强化科技支撑,运用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烟火监控系统、、统等智慧环保平台,指导各区县不断提升监管水平,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帮扶与督导相结合的大气污染防治‘烟台模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董利国员说。(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通讯员 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