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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2-02-24 14:03 青岛人社  

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为推进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等规定,结合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方式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经济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范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系列课程,“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系列课程,“我省八大发展战略”专题系列课程,“我省十大创新”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提升、社会信用体系与诚信建设、创业能力建设,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疫情防控,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

2.专业科目。市直有关行业部门(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应结合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实际需求,自行制定2022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计划,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整理后,对面向社会招生培训的项目编制成《项目指南》,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资讯中心→通知公告”和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www.qdjxjy.org.cn/,以下简称市继续教育平台)发布。

(二)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用线上(网上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的方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既可在市继续教育平台上学习,也可参加市直部门(单位)、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

二、经费保障

用人单位要将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要支持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严格落实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及各类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用人单位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支持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青岛市继续教育协会作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领域的行业组织,要发挥政府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会员)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做好示范引领和行业规范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基地之间的横向联动,学习借鉴国内兄弟地市先进做法,促进继续教育工作互促共进,推动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加快发展。

(一)充分发挥在线平台作用

市继续教育平台是面向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培训、继续教育事项网上办理的公共服务平台。市继续教育协会应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各用人单位的沟通对接,推动市继续教育平台与各培训主体链接,促进各培训主体培训资源在继续教育平台展示、共享;在市继续教育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移动手机端学习功能,大力推广使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在线学习,让专业技术人员在更完善的平台、更大的空间,适时充电赋能,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使碎片化时间得到有效利用。

(二)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权的工作

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政策、业务指导与监督下,2022年度承担以下继续教育工作事项:一是组织乡村振兴乡村农业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二是组织本年度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质量考评,并颁发优秀基地奖牌和先进个人证书;三是探索开展数字工程师、大数据等急需紧缺和新兴专业继续教育培训。

四、组织公益课件遴选

根据本通知对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范围要求,各继续教育基地可结合基地条件,自愿推荐公需科目公益课件,经过遴选审核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市继续教育平台”提供给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有关公益课件请于3月底前发送至青岛市继续教育协会(联系人:刁焕鹏,联系电话:85663301、15063991772,电子邮箱:qdjxjyxh@126.com)。

五、有关要求

(一)调整公需科目管理权限

在上述公需科目学习学习范围内,2022年度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公需科目学习,即自行确定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自行组织学习和命题考试。

(二)支持乡村振兴及重点培训

1.对承担并圆满完成本年度省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任务的继续教育基地,在本年度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质量考评时给予适当加分。

2.结合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战略,鼓励各市直部门(单位)、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业协会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积极探索开展“数字工程师、大数据”等急需紧缺和新兴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对参加急需紧缺和新兴专业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记培训学时的2倍学时,对给予授课并受到学员和承办单位认可的专家可登记3倍学时。

(三)鼓励公益课件提报

对于按要求提报公益课件的继续教育基地,市级基地在本年度综合质量考评中,每提报1学时的公益课件加1分;省级基地优先培育推荐申报国家级基地。

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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