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4日讯 近日,青岛市水务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
创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等区(市)的建成区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
创建数量及时间安排:各区(市)每年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不少于2个。
本年度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8日。
《通知》提出,各区(市)节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节水型居民小区的组织、创建和申报工作。自评得分90分以上的小区可以申报节水型居民小区。市水务管理局依照《山东省节水型社区(居住小区)标准》,对申报的居民小区进行考核验收,并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节水型社区(居住小区)。
《通知》要求各区(市)节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通过对本辖区内的居民小区进行排查摸底,组织和督促各小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创造条件,加强管理,加大投入,积极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培训指导,严格申报把关。各创建居民小区要成立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节水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普及节水方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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