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日讯 崂山区法院今天发布了一起房东扔租客鞋的高空抛物案。
2021年6月,租户小张租住的房屋厨房漏水,通知房东马某过来修理。当马某来到厨房看到小张将许多篮球鞋杂乱放置于厨房,顿时火冒三丈,就质问小张:“这鞋是不是你的?”小张心生胆怯撒谎说:“不是。”马某看出小张撒谎更加生气就说:“既然不是你的我就扔了。”说时迟,那时快,马某顺手扯了两个手提袋,将小张的6双篮球装进手提袋从十四楼阳台扔了下去,事后称重扔下篮球鞋有十多斤重,如果砸中行人后果将不堪设想。第二天,公安部门传唤马某到案,马某如实供述了事发经过,并表示:“当时脑子一热,就把鞋从楼上扔下去了,后来才知道行为危害性,十分后悔。”近日,崂山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马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年来,高空抛物始终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已经不再是出事才有事,不出事就没事的行为了。公民遇到烦心事,要控制住自己脾气,管住自己的手,抵制高空抛物行为,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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