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7日讯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评选活动,以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好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作用。
本次活动的征集范围是:
围绕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体例不限。
征集基本条件是:
依法由村民会议、居民会议按程序表决通过,向村(居)民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内容符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不得有侵犯村(居)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能够正确规范村(居)民与村(居)民、村(居)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及其他相互关系;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与本村(社区)实际结合紧密,内容详细明确,具有较强可操作性、针对性,在本村(社区)日常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活动将在各区(市)前期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的基础上,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层层筛选、择优推荐的程序,采取区市互评、网上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首批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名单,并将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评选活动结束后,市民政局将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汇编成册并下发各区(市)学习借鉴,并结合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教育和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和执行,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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