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李沧区报告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系在集中隔离酒店核酸检测时发现,该病例与3月13日我区报告的确诊病例(简称病例1)系母子关系,与3月16日我区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系夫妻关系。目前该病例已转运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现将该病例隔离治疗前的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6:现住青山绿水小区(黑龙江中路3184号),为病例1的密接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3月11日,8:30与丈夫(无症状感染者1)步行到时代城翡翠赏小区(黑龙江中路568号)病例1家中;19:00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23:45病例1从外地返回青山绿水小区家中。
3月12日,8:30步行到鳖王传奇生鲜店(黑龙江中路时代城翡翠赏店)购物,后步行返回家中;13:20步行到李家庵公交车站乘坐103路公交车到李村站下车后步行到医保城(峰山路86号);14:20步行到新隆嘉超市(京口路70号)购物;15:20左右步行到李村公交车站乘坐371路公交车到李家庵站下车,后步行返回家中;17:00左右步行到青山绿水小区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的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步行到顺天诚德商行(青山绿水小区内)取东西;17:40左右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3月13日,因与病例1密切接触,凌晨2:00按防疫要求由专车从家中转运至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目前已追踪到的病例6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请在3月11日-12日去过上述场所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李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8日
微博截图
责任编辑:郝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