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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帮问|居家办公工资按什么标准发?答:参照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实际工作量折算

原创 2022-03-20 17:16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20日讯 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居家办公期间工资发放标准问题。

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职工用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时,企业与职工可以约定工资标准。如果无约定的,企业可以参照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照职工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折算计算工资报酬。但折算后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目前我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

对于劳动者属于依法实行隔离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用人单位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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