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31日讯 日前,市妇联与市科技局等九部门联合出台《青岛市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女性科技人才培育支持、孕哺期权益保障、健全人才评价机制等角度,为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进步、施展才华、发挥更大作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进一步激发青岛市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措施》围绕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需求,提出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培育支持力度,在青岛市科技计划、人才计划组织实施中,创造条件吸纳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与。鼓励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科技决策咨询,青岛市科技专家库女性专家入库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完善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保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女性产后科研回归基金,帮助女性科技人才生育后顺利重返科研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实行弹性工作制,设立爱心妈咪小屋、婴幼儿托育等服务机构。实施女性科技人才关爱计划,为持有“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女性提供绿色通道服务,鼓励高校院所、大型企业设立独立幼儿园,为女性科技人才创设友好环境。
《措施》对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的退休政策也做了相关规定。《措施》指出,对年满60周岁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执行高级专家退休有关政策,或为其创造退休后继续参与科研创新、发挥作用的空间。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女性科技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在三八红旗手(奖章)、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最美科技工作者等评选中,提升优秀女性科技人才推选比例。开展“最美巾帼科技人才”选树活动,激励广大女性科技人才在青岛经济社会发展中勇做先锋。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尊重女性科技人才的氛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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