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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能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城阳法院发出“一号家庭教育令”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9日讯 今天,观海新闻记者从城阳法院获悉,昨日上午,城阳法院少年法庭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在区妇联支持下,家庭教育专业指导老师到场一对一为孩子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提出了科学指导意见,同时制定了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近日,城阳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少审法官与被害人父母沟通发现被害人小苏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父母未能与孩子建立正常的沟通渠道,导致孩子经常通过网络与陌生人聊天,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法官认为,小苏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存在未能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孩子父母表示:“通过此次家庭教育指导,我们认识到在家庭教育上确实做得很不够,以后会多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健康的家庭关系,陪伴孩子一起成长。感谢法官和老师,你们让我们感到了温暖和希望。”

下一步,城阳法院少年法庭将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多联共建”机制,积极引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丰富家庭教育指导形式,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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