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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青岛城阳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调对接”新机制

2022-04-12 21:26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2日讯 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今天举行了“启明星”检调对接工作室揭牌仪式,并于日前会签印发了《关于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这是全省检察系统首次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调对接”机制,是规范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和解工作,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创新举措。

城阳区人民检察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春庆,市人大代表张艳等参加仪式。

“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对检察工作和调解工作都是很大的促进,通过调解能够定纷止争,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将调解结果作为少捕慎诉的依据,能够帮助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走好今后的人生路。”张艳今天在“启明星”检调对接工作室揭牌仪式上说。

这一创新举措,源于去年7月城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轻微伤害刑事申诉案件———此案办案过程中,该检察院为查明案情,促进矛盾化解,更好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后,来自司法局的人民监督员结合案件特点,从保障双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开展释法说理,帮助申诉人打开心结,双方当场达成和解。

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关联着一个乃至多个家庭的幸福。而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开展调解工作,就可以借助调解的实践经验、法律和政治智慧,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从此案开始,城阳区检察院开始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调解对接工作。该院与区司法局就涉未成年人案件矛盾化解工作进行多次协商后,就将人民调解引入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达成共识。双方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有关精神,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并设立“启明星”检调对接办公室,由区司法局指定人民调解员具体负责调解工作。

《实施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与司法局加强协作,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导,检察机关、值班律师多方参与的调解模式,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实现检察履职与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相融合。《实施办法》还对涉未成年人检调工作机制的原则、案件适用条件、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并建立案件跟踪回访、定期会商、表彰奖励等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在检察办案中可持续发展并取得实效。

城阳区人民检察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表示,涉未成年人检调对接办法的实施与工作室的建立,将“枫桥经验”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紧密联结,不仅可以更好的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保护了双方当事人以及牵涉其中的多个家庭,能够更好地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启明星”检调对接工作室已经正式启动会签后第一起案件的对接调解工作。司法局也指派了辖区的金牌人民调解员--棘洪滩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张菽娟主任率先参与工作。双方组织召开了案件恳谈会,就案件基本情况、调解需求交流意见,并根据检察机关办案期限协商确定了调解时限。针对涉未案件工作的特殊要求,检察机关还与人民调解员签署了案件保密协议,告知其在工作中应遵守的相关司法规定。

下一步,城阳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将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规范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和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持续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新能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段晓莉)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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