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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管理工作人员10名!康复大学(筹)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2022-04-18 10:11 康复大学微信公号  

康复大学(筹)2022年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管理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康复大学是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中央部门机构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驻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康复大学建设相继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学校校园一期建设用地1360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将于2022年正式启用。学校规划在校学生规模10000人,其中本科生5000名、研究生5000名。2020年始已与山东大学等联合招收了42名博士研究生。

学校立足于服务国家战略,按照“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要求,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开放模式,致力于建设一所以研究为基础、以应用为导向的国际化高水平创新型大学。

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人才加盟康复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筹建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管理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康复大学(筹)2022年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管理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博士学历学位,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康复大学(筹)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康复大学(筹)招聘系统,点击应聘岗位,注册并上传《康复大学(筹)2022年度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简历投递和报名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报名材料:

①《康复大学(筹)2022年度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

②个人求职自荐信(包括自我评价、岗位认知、工作设想等,不超过2000字);

③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④国家承认的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

⑤个人取得的科研成果(项目、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

⑥2022届应届毕业生应聘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以上材料须按照要求上传扫描件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及资格复审时提供。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组织,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出现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学校研究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体检结果,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拟聘用意见,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六)公示聘用

对学校研究通过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校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薪酬待遇按国家、山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咨询电话:0532-85805328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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