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
(2022年4月19日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市长赵豪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2021年及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个总体目标、两个城市愿景、三个新突破、四个发展导向、六个城市定位、十项重点工作”目标定位和思路举措,在中共青岛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绘就的美好蓝图变成生动现实,在全省勇当龙头、在全国争先进位、在全球彰显特色,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青岛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青岛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青岛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青岛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青岛市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青岛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22年市级预算,批准青岛高新区和青岛自贸片区2022年预算。
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鲁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正智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段连才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青岛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4月18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计划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结合各代表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效应对困难挑战,较好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凸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实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重点行业和领域投资增长乏力、“四新”经济发展有待提速、营商环境仍需优化、城市功能品质亟待提升等问题。对此,要加强分析研判,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实效性。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符合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符合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符合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22年计划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攻坚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确保经济实现平稳增长
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经济运行中的压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准施策,加压奋进,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积极落实好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助企惠企政策,抓细抓实政策衔接和政策兑现。提升各类政策措施的前瞻性、普惠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稳定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从严从实抓好疫情应急处置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紧盯粮食、能源、金融、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把握重大战略叠加机遇,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充分发挥青岛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陆海联动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实现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新突破。主动引领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探索产业协同发展新路径。进一步发挥好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等重大开放平台的作用,持续拓展对外开放的范围、领域和层次,奋力打造国际门户枢纽城市。
三、加速振兴实体经济,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根基
进一步做强七大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强化全市统筹,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加快重点产业集群化链条式发展。着力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提升园区专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突出重点产业精准化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大项目。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加速项目投产见效,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后劲。把握“双碳”战略契机,推动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四、聚焦有效需求牵引,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更好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破解投资难题。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升整体消费能力。以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扩大重点领域消费,培育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业态,促进消费在持续恢复中提质升级。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系列政策,加快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规模,努力实现外贸外资稳中提质。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全面落实青岛市46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政策,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逐步完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成长体系,加快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加强资金、土地、数据、人才等各类要素保障政策的协同性,尽快破解要素紧缺与资源闲置并存的矛盾。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及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机制,着力解决企业在引才留才、科技成果转化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生态。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落实好山东省关于“七网”建设的有关部署,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社会。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创造更多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共同富裕成果,全力办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实事,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青岛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4月18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预算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结合各代表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68.29亿元,增长9.1%,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收入总计2202.9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06.76亿元,加上上解等支出,支出总计2202.94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2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收入总计1218.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93.54亿元,加上上解等支出,支出总计1218.9亿元。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实现收支平衡。2021年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988.72亿元,区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570.35亿元,控制在财政部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1%,税收占比提高2.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量质齐升;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支出保障,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得到较好发挥,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增长5.5%左右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44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收入总计2083.3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10.01亿元,加上上解等支出,支出总计2083.39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02.5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收入总计1110.8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99.41亿元,加上上解等支出,支出总计1110.81亿元。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作了合理安排。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2年预算草案,与全市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22年市级预算草案,批准青岛高新区和青岛自贸片区2022年预算草案。
为做好2022年预算工作,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稳中求进,持续提升财政政策精准性有效性。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财政政策要兼顾需要和可能,确保财政资金持续发挥作用。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发力,积极运用多种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金和市场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聚更多要素支撑。
二、注重质量,持续提升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涵养培植税源,形成具有发展后劲的财源体系。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把握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与涵养壮大税源的关系,把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收上来,确保财政收入更有质量、更可持续。
三、加强统筹,持续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加强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统筹,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补短板。加大科技创新、经略海洋、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四、讲求绩效,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效能。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绩效为导向统筹做好收支预算安排,扎实推动绩效评价提质增效,压减低效支出、取消无效支出。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增强基层资金保障能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五、防范风险,持续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加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等重点投资项目与专项债券的衔接,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监督和指导区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建立政府分类债务信息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青岛日报2022年4月20日2版
青岛日报2022年4月20日3版
责任编辑: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