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4月22日讯 “父母没有工作也没有社保,是否能领养老金?如何领取?”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养老金领取的相关事宜。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若市民没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也可通过缴纳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养老待遇。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较广,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便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方面,我市共设定了16个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从100元/年到12000元/年不等。其中,100元/年的缴费档次仅限低保家庭成员等缴费困难群体。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对于重度残疾人士,由政府按500元的标准代缴。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养老金除了需每年按规定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用,还要满足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允许达到60周岁时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参保人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满足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就近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