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促进稳定与扩大就业,即墨区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1号)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就业创业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补贴范围和条件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
截至2022年4月,即墨区为符合条件的1700余名人员发放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201.8万元。
责任编辑: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