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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新规,“半年达标5亿元”方可设为技术合同服务点

2022-06-02 17:16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半年达标5亿元”方可设为技术合同服务点

青岛出台新规提高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日讯 为贯彻落实“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技术合同服务能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技术市场服务网络,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日前印发新修订的《青岛市技术合同服务点管理办法》。与此前实施的2017版“老办法”相比,“新办法”提高了技术合同服务点的设立门槛,强化了对技术合同服务点服务能力的考察。

2017版“老办法”规定,原则上每年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到10亿元的区(市)、功能区所设服务点不超过2个(不含高校服务点);技术合同成交额10亿元以上的区(市)、功能区的服务点不超过3个(不含高校服务点)。

而“新办法”根据我市近几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增长情况,相应提高了技术合同服务点的设立门槛,鼓励其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其中提到,区、市(功能区)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到20亿元的,所设技术合同服务点一般不超过1个;区、市(功能区)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到40亿元的,所设技术合同服务点一般不超过2个;区、市(功能区)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60亿元及以上的,所设技术合同服务点一般不超过3个。“新办法”同时指出,对符合设立条件的申请单位设置考察期,考察期一般为6个月。考察期内重点考察申请单位技术合同业务服务能力,考察目标值设定为技术合同成交额5亿元。对考察期内达到考察目标值的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设立为技术合同服务点。

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对技术合同服务点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提到,技术合同服务点应当为技术合同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上门收取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上门送达技术合同认定审核证明,“让服务多跑腿,让当事人零跑腿”。技术合同服务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用于办理免税、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当日办结”,对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其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办结,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技术合同登记服务。

技术合同成交额是衡量技术市场的核心指标,是反映一个区域技术贸易、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科技成果吸纳能力、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的重要数据,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供给能力。2021年,青岛输出和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600亿元,达到619.81亿元,比上年(596.21亿元)增长4%。按照5月份发布的《青岛市实施“硕果计划”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到2024年,我市要力争输出和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200亿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沐源)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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