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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快评 | 员工上厕所被辞退,犯了哪门子“家规”?

2022-06-06 09:28 青岛日报社 / 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员工上厕所也成了被辞退的理由?王女士在杭州一家山姆会员商店做促销员,前不久,因工作区域离厕所较远,她没提前报备就去上厕所,被主管撞见,随后收到了辞职申请表。无独有偶,近日,广州市民林女士在试用期即将结束之际,遭就职公司辞退,理由竟是一次直播活动过程中她上厕所太频繁。林女士认为,转正的日子马上就到了,公司忽然将其辞退,明显是骗试用期,上厕所过多只是借口。

把“上厕所”与“辞退”联系在一起,本身就已荒谬。而这样的事件一再发生,就不得不让人追问,造成此类荒谬现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这显然不是什么八卦话题,而是与劳动者权益直接相关。

限制劳动者上厕所次数,是违反劳动法的。报道中,杭州王女士说,山姆会员店“一天只允许上两次厕所,饭前半小时不许上厕所,劳动合同上没有”。事实上,即使劳动合同上有这一条,也是违法的,属于无效条款。因为排泄属于人类自然的生理活动,一天上几次厕所,什么时间上厕所,是因人而异的。假如真限定上厕所次数,那就侵犯了劳动者人权,并且违反了劳动法相关条款。

要警惕企业管理者滥设“家规”,侵害劳动者权益。山姆会员店工作人员回应称,没有限定上厕所次数,而是规定上厕所需要报备,因为岗位要有人对接。应该说,对于特殊岗位来说,上厕所报备可以理解。但报备程序需要简单易行,尤其是不能让报备变成审批。报道中王女士称,此前她就遇到过报备上厕所,但主管不同意,理由是餐前半小时不能上厕所,她就只得再回到岗位,憋到吃饭时才去。这就是滥设“家规”,将报备变成了审批,已经涉嫌侵权。

企业管理多一点人味儿,这样的要求不算高。广州市民林女士的遭遇也很典型。她解释称,直播活动当天她正值生理期。深感委屈的她,已经提起了劳动仲裁。设身处地想,生理期去厕所次数稍多,已是比较轻微的反应,有的甚至还需要请假。这方面的问题,近年来引发了越来越多打工人的共情。如今,相关法规也开始对此有所涉及。比如,《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提及,“如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只不过,在具体落实时,还需要企业给予支持。这就要求企业多一点人文关怀,这样有可能增加员工的归属感。

当然,也应注意“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职场纠纷可能涉及多方面原因,不能只听单方说法就轻易下结论。比如,杭州涉事的山姆店,至今仍未公布事情“原委”,涉事主管也一直“缄默”。广州涉事公司则称,林女士存在工作不积极,工作时间化妆、外出打电话等问题。相关报道发出后,企业应该已经感受到了压力,此刻舆论不应再轻易站队。相关部门既然已经介入,就要尽快查明真相,并公之于众,早日定分止争。

受疫情影响,当前无论员工还是企业,日子大多都不好过,需要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再多一些相互理解和包容。员工不妨多想想,也许辞职之后工作不好找,尽量不要“摸鱼”。而企业也应多善待员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只有上下同心,一起努力,才能早日“守得云开见月明”。

责任编辑/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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