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4日讯 “我从单位离职了,非本市户籍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近日,有网友拨打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非本市户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操作问题。
对此,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以下三项条件: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具体操作方法为:在经共享政务信息验证后,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 APP等渠道自助办理提取,如有操作疑问可拨打公积金人工客服热线0532-12329进行咨询。
记者了解到,电脑端可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qdgjj.com)个人网上营业厅登录后点击“非本市户籍离职提取”进行操作。手机端可关注“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智慧网厅-个人专业版”,点击“非本市户籍离职提取’进行操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