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2020年10月14日2版
“顶格优惠+叠加享受”释放最大红利
青岛今年已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19亿元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今年以来,青岛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19亿元。其中,今年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增减税降费160亿元(含减税29.2亿元,社保费减免99.5亿元,医保降低费率减免22.2亿元,其他降费9.1亿元),2019年已出台政策在2020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59亿元。
据了解,青岛围绕打造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发展生态,通过“三顶一叠加”的集成措施,以“顶层设计”加大政策供给、以“顶格协调”凝聚最大合力、以“顶格优惠+叠加享受”释放最大红利的方式,确保国家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青岛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率先成立市级层面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层面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成员单位靠上抓”的工作机制。在落实减税降费工作部署上,率先提出“顶格优惠+叠加享受”的原则,凡是中央明确要求的,均按照允许上浮的最高标准减免相关税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凡是地方可以“自由裁量”的,纳税人在享受“顶格优惠”的同时,还可以叠加享受地方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及其他税收优惠。
困难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政策是市级权限内最直接、最公平、最易操作的政策措施。疫情非常时期,青岛市用活用好市级税收政策权限,在省内率先出台精准、有力度、阶段性、分类普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
3月5日,青岛市出台《关于明确疫情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的通知》;3月25日,出台《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一季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大类困难行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其他纳税人减按7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一季度为我市纳税人减税7.5亿元。6月19日,青岛市出台《关于延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政策的通知》,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六类行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执行期限延长至年底,预计再为我市纳税人减税6.5亿元。7月1日,青岛市出台《关于出租人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租金压力,精准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1-9月,累计为我市6.5万户市场主体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11.5亿元。其中,4.5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免征,为稳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小店”到“大厂”,从制造业到服务业,从内贸企业到出口企业,减税降费红利正在各行各业加速释放。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作为青岛钢铁行业的外贸典型代表,“金属类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0%提升至13%,实现了征退税率一致,按照2019年相关产品合计实现出口额6000余万美元计算,在同等订单规模下可实现新增出口退税1200余万元。”该公司财务人员陈若愚说道。
责任编辑: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