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9日讯 近日,省总工会印发《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授予我省在第十六届残奥会、第十三届冬残奥会和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受表彰的21人中,青岛市共15人。
据悉,此次受表彰的人员包括在第十六届残奥会上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吴国庆等3人和教练员宋年春;在第十三届冬残奥会上获得奖牌的运动员汪之栋等12人;在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上获得2项(次)及以上冠军的运动员彭惠迪等4人和教练员张奕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萍)
青岛市受表彰个人名单:
吴国庆 残奥会自行车场地团体竞速银牌运动员
李羽洁(女) 残奥会跆拳道女子K44-58公斤级铜牌运动员
徐婷婷(女) 残奥会羽毛球女子WH2级单打银牌运动员
宋年春 残奥会自行车场地团体竞速银牌教练员
汪之栋 冬残奥会冰球铜牌运动员
崔玉涛 冬残奥会冰球铜牌运动员
王聚江 冬残奥会冰球铜牌运动员
张 政 冬残奥会冰球铜牌运动员
宋晓栋 冬残奥会冰球铜牌运动员
邱殿棚 冬残奥会冰球铜牌运动员
胡光剑 冬残奥会冰球铜牌运动员
于 静(女) 冬残奥会冰球铜牌运动员
李肖辉(女) 残运会自行车500米计时赛、3公里追逐赛、45公里公路大组赛冠军运动员
李宏观 冬残奥会冰球铜牌运动员
张 奕 残运会游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50米自由泳金牌教练员
责任编辑:郝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