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7日讯 近日,当事人小华(化名)的亲属来到城阳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将一面写有“真情调解、复议为民”的锦旗送至城阳区司法局,以表达对办理工伤案件的行政复议科全体人员的衷心感谢。该案系复议机关又一起成功化解的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件,通过申请人与第三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分别达成和解的方式,将行政纠纷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民事纠纷一并化解,充分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做到了真真正正的“案结事了”。
自2018年到2022年的五年间,城阳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从37件逐年递增到近200件,复议机关工作强度明显加大。为了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节约案件审理资源,城阳区行政复议机关将和解、调解贯穿到案件的受理、审理、决定三个阶段,实现“审查即调—案中必调—再调结案”的三步走调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案件办理成效和社会效果。仅2022年前三季度,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就有33起,占办结案件的20%。
一是提前介入,审查即调解。城阳区在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区域建立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从案件受理程序开始就将和解、调解作为案件处理的优先选项。在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形式上明显存在程序违法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积极联系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主动纠错。如2021年一起交通违章案件,申请人仅提供一张罚单。复议工作人员并未因其材料不足而直接要求其补正,而是通过审查发现该处罚决定书存在程序违法的事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随即电话联系该处罚决定书出具机关求及时纠错。经调查核实后,该单位主动纠错,撤销了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申请人也不必再进行行政复议,免去了复议占用时间、精力上的成本,类似案例向申请人展示了复议机关为群众办实事,行政机关主动纠错积极作为的恳切态度。
二是协调联动,案中必调解。对于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复议案件,采取集中联调的方式明确各方权责,争取切实解决申请人的诉求。如陕西某公司要求行政审批机关撤销该公司的登记一案,行政审批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因政策文件理解方面出现分歧,导致申请人的诉求无法实现,行政复议机关,本着“复议为民”“案结事了”的服务原则,立即对两个单位进行了调查协调,要求两个单位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尽快消除社会隐患。最终,两行政机关相互配合,仅用了5天时间实现申请人诉求,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最大限度的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企业和个人的财产安全。为了使行政纠纷能够止步于诉前,城阳区司法局还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的义务,给予申请人与有决策权的被申请人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的机会,通过这种平等“对话、交流、沟通”,双方更加直观、客观、理性地化解争议。
三是释法说理,调解促结案。城阳区行政复议机关始终牢牢将“最后一把钥匙”掌握在自己手中,对于部分经过审理案情已经基本明确的案件,复议机关在作出决定前会对双方当事人再进行一次沟通,向申请人普及法律知识和说明道理,向被申请人再次阐明申请人所要达到的诉求,找到双方能够达成的共识,寻求化解纠纷的可能。如罗某某政府信息公开复议一案,在决定书作出前的周末,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依旧在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纠纷解决的合意。最终经过多方努力,申请人取得了想要的信息,撤回了复议申请。
定纷止争是行政复议在法律层面解决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矛盾纠纷的职责所在,而和谐化解才是处理矛盾纠纷的最高境界,城阳区司法局将“复议为民”的宗旨始终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有效减轻了申请人的诉累,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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