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1月1日讯 “黑龙江人可以在青岛申领首张居民身份证吗?”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能否跨省申领首张身份证。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山东自11月1日正式启动与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等9省(区、市)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10省(区、市)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此次启动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受理范围和条件是:
1. 受理范围: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和贵州9省(区、市)在山东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
2. 受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3. 受理条件: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