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1月9日讯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何依据?不可耕种的石头岭、荒岭是否也属于基本农田?”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依据。
记者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永久基本农田应以现状稳定耕地为基准划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标准如下:
1. 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3. 蔬菜生产基地;
4.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 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青岛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青岛市耕地面积共436272.82公顷(654.41万亩)。其中,水浇地230905.94公顷(346.36万亩),占52.93%;旱地205120.86公顷(307.68万亩),占47.02%;水田246.02公顷(0.37万亩),占0.05%。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区、黄岛区和胶州市5个区市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的99.02%。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