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1月25日讯 “我准备把机动车转给朋友,车辆所有人发生变化,能否在线上办理车辆转籍申请?”近日,观海网友孙先生拨打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如何线上操作机动车转籍问题。
对此,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可在“交管12123”手机APP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的机动车变更登记,支持购买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的用户向转入地车管所在线提交转籍申请(所有人变化)。
针对网友孙先生的问题,记者了解到,他可登录"交管12123"APP,通过“业务中心”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流程。在选择“机动车所有人变化”转籍类型、转入地城市后,填写信息提交验证码,提交机动车转籍申请。
此外,记者了解到,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