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广大职工对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引导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活动,切实巩固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成果,日前,市总工会推出“困难职工自测小程序”,广大职工可通过登陆“齐鲁工惠”APP,点击“更多应用”—“困难帮扶”—“困难职工自测小程序”模块进行自测;或登陆青岛市总工会官网,点击“办事大厅”栏下“网上服务大厅”,用手机扫描里面的“困难职工自测小程序”二维码进行自测;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测。
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帮扶条件
01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
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刚性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刚性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在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或因公殉职、牺牲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年度内致困费用(损失)超过家庭年收入80%以上。
困难农民工救助
对长期居住在城市(居住在农村不符合),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帮扶应符合上述三个规定条件之一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
02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及建档的排除性条件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收费标准超过当地相同等级公立学校2倍)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03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帮扶流程及所需资料
申请救助流程
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工会进行入户调查、公示,报上级工会审核。各区市总工会负责对本区域内申报的困难职工材料进行终审;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对其他市直单位工会申报的困难职工材料进行终审。
职工申请救助所需材料
1.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书;
2.青岛工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3.职工家庭户籍材料;
4.本人及家庭成员近12个月收入及造成家庭困难等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
青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8282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