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 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全文>>> 责任编辑:岳文燕 0